2022年2月份,被告方某在合肥市某工地承接民用建筑排水工程,雇佣原告李某、原告朱某、原告訾某、原告吕某从事卫生间、阳台、空调板、楼顶等排水安装工作,完工后一次性结算。2022年5月完工后,被告方某向五原告分别出具《欠条》一份,载明各欠五人劳务费用一到两万元不等,方某口头承诺年底结清,截至起诉前仍下欠部分劳务费用未付。李某等五人讨要无果,遂诉至法院。
承办法官认为,案件虽标的不大,但是涉及到数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,且双方矛盾较为激烈。为了彻底消除矛盾,从根源上解决问题,法官当庭便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工作,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,对被告摆事实、讲道理,分析案件中的责任承担,催促被告尽快协调原公司,解决拖欠劳务费用,并劝说原告作出适当让步。经过承办法官反复沟通,双方就数额及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。此案从立案到签署调解协议结案,用时仅仅半个月,高效率化解了一起历时两年的纠纷,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民生无小事、枝叶总关情。寿县法院新桥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,秉持高效、为民、便民、利民原则,密切关注农民工讨薪、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不断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审判调解力度,切实高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,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